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宏斌、通訊員白麗莎、實習生馮九龍)省委組織部、省編辦、財政廳、人社廳、國資委、省殘聯日前聯合出台《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併為其安排適當的工種和崗位。《意見》要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率先招錄和安置殘疾人,為全社會做表率。各級黨政機關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的前提下,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崗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殘疾人。各地要切實維護殘疾人平等報考公務員的權利,除特殊崗位外,不得額外設置限制殘疾人報考的條件。
  (原標題:六部門出台意見 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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