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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心網訊(記者 石豐森 通訊員 劉兵 楊曉剛)在飛機起飛前,一名乘客用手機拍攝空姐的裙底私密部位。6月11日,這一幕發生在烏魯木齊飛往喀什的航班上,該乘客已被警方給予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6月12日,記者從處理此事的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候機樓派出所瞭解了事情經過。
  6月11日9時許,候機樓派出所接到烏魯木齊飛往喀什航班一乘客報警稱,他上飛機後,看到一名20多歲的男子用手機拍攝空姐裙底的私密部位。
  據出警的民警介紹,他們對這名蘇姓男子的手機進行了檢查,在其手機內發現3張偷拍的照片,遂將蘇某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經過詢問,蘇某對在飛機上偷拍空姐隱私一事供認不諱。
  蘇某交待說,空姐當時正站在自己旁邊,向相鄰的乘客講解註意事項,看到空姐穿著裙子,他拿出隨身攜帶的手機對空姐私密部位進行拍攝,沒想到自己一時的邪念竟會造成嚴重後果。
  經查,嫌疑人蘇某現年24歲,系甘肅省臨澤縣人,中專文化程度。在老家結婚後蘇某曾在家中待了一段時間。案發時,他乘坐飛機前往喀什,準備尋找工作。
  民警介紹,蘇某做法侵犯了他人隱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款規定,他們決定給予蘇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據瞭解,這是我區近日發生的第二起窺探他人隱私的案件,6月1日奎屯一男子看到網絡上偷拍女性私密處的不雅視頻後,就效仿網上視頻,先後偷拍了8名女性私密部位。
  偷拍裝備藏身商鋪私下交易
  亞心網訊:近日,我區發生了兩起用手機拍攝女性隱私部位的案件,而前幾日央視《焦點訪談》也播出一犯罪團夥利用偷拍設備拍攝女性裙底,甚至連拐棍都是偷拍工具。
  那麼烏魯木齊市市場上是否存在銷售偷拍設備的情況呢?昨日上午,記者到烏魯木齊市紅旗路電腦商城進行了調查。在走訪過程中,櫃臺中並未發現偷拍設備。
  在一樓過道處,經營數碼產品的小吳告訴記者,相關部門有要求,不讓賣偷拍設備,一些商家都是在私下裡進行交易。她這裡有兩種樣式,一類是鋼筆式的,還有是紐扣式的,可放在口袋中或別在衣服上,拍攝的均為高清畫面,價格分別為150元、180元。
  而在地下負一層另一家商鋪,老闆說,鋼筆式偷拍設備操作起來不方便,紐扣式拍攝範圍較小,如想要效果好的,他有辦法弄到手錶式的,“手錶操作起來特別方便,如果別人不說,你不會發現攝像頭在哪裡”。
  據瞭解,自2014年5月1日起,由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質檢總局制定的《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正式實行,禁止個人、企業等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調查發現,烏魯木齊市偷拍設備主要有鑰匙式、紐扣式、鋼筆式、手錶等樣式,價格從150-380元不等。
  新疆志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柴繼光說,使用偷拍設備偷拍偷錄“取證”的做法要合法,如侵犯了一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隱私權),就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原標題:一名甘肅乘客來疆乘飛機時偷拍空姐裙底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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